现对重庆市第五人民全科医生规范化临床培养基地建设工程(装修改造部分)及肿瘤治疗中心建设工程(装修改造部分)结算审计项目询价文件内容作出补充说明和答疑通知:
一、付款方式:招标人收到审计报告后支付基本审计费的50%,经国家审计机关再次评审后,审减(审增)金额在5%以内时,支付合同余款,若审减(审增)金额超过5%时,合同余款不予支付。
二、总报价=基本审计费报价(渝价2012【444】号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中第4项工程量清单结算编制审核(安装、装饰、维修)的收费比例,最高不超过70%)×40%+审减效益费报价(渝价2012【444】号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中第4项工程量清单结算编制审核审减效益费收费标准计算所得金额的收费比例,最高不超过70%)×60% ,最低收费比例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标准。
特此补遗!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9年6月6日